鍋爐的結構及基本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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鍋爐整體的結構包括鍋爐本體和輔助設備大部分。鍋爐中的爐膛、鍋筒、燃燒器、水冷壁過熱器、省煤器、空氣預熱器、構架和爐墻等主要部件構成生產蒸汽的核心部分,稱為鍋爐本體。鍋爐本體中兩個較主要的部件是爐膛和鍋筒。基本要求:1、各部分在運行時應能按設計預定方向自由膨脹;2、為保各循環回路的水循環正常,所有受熱面都應得到可靠的冷卻;3、各受壓部件應有足夠的強度;4、受壓元、部件結構的形式、開孔和焊縫的布置應盡量避免或減少復合應力和應力集中;5、水冷壁爐膛結構應有足夠的承載能力;6、爐墻應具有良好的密封性;7、承重結構在承受設計載荷時應具有足夠的強度、剛度、穩定性和防腐蝕性。